从中国地方政府角色看公共利益界定之偏误——以征地制度为例  被引量:1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伍瑞姝[1] 

机构地区:[1]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北京100875

出  处:《商业经济》2009年第9期85-87,共3页Business & Economy

摘  要:就我国现状来看,地方政府作为一种竞争主体,其自身特殊利益是客观存在的。由于地方政府可以借助公权力来攫取自身利益,而我国法律对公共利益概念又缺乏合理而规范的定义,因此,在地方政府制定和执行公共政策的过程中,公共利益的界定常常发生事实偏误。在中国目前不健全的市场经济体制和不完善的法律体系下,要加快政府治理模式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须对公共利益的概念进行立法界定。必须加强民主建设,开放公共政策制定的公民参与途径,打破政府垄断,实现公共利益界定主体的多元化。

关 键 词:公共利益 地方政府 征地制度 

分 类 号:F299.2[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