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江苏高毒农药监管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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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俞玮 余晓江 

机构地区:[1]江苏省农药检定所

出  处:《江苏农村经济(品牌农资)》2009年第6期40-40,共1页

摘  要:2006年农业部发布第632号公告,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使用甲胺磷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标志着甲胺磷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成为历史。国家虽已明令禁止五种高毒农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但少数农民受传统用药习惯的影响,对替代农药还有一个接受的过程。因此五种高毒农药可能还有一定的市场空间,少数不法分子受利益驱动,仍有可能铤而走险生产经营,且地点、手段更加隐蔽和多样化。加强高毒农药禁用监管是一项长期艰巨任务,也是近两年农药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关 键 词:高毒农药 高毒有机磷农药 管见 江苏 农药管理工作 用药习惯 市场空间 不法分子 

分 类 号:F842.684[经济管理—保险] S48[农业科学—农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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