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国家园林城市”永葆青春——开展定期复查对获命名城市进行跟踪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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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出  处:《建设科技》2009年第11期44-45,共2页Construc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摘  要:1992年至200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先后命名了11批共计139个国家园林城市和7个国家园林城区。这些城市(区)对于全国各地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目前国家园林城市的创建活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本着与时俱进的原则,正向更高层次的生态园林城市迈进。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着手编制国家标准,将使创建工作更具体、更量化、更客观、更符合发展的需要,以求更科学合理推进创建工作,并使这项工作更切实可行。

关 键 词:国家园林城市 监管 跟踪 复查 青春 国家园林城区 园林绿化工作 建设部 

分 类 号:TU986[建筑科学—城市规划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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