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能偏袒出于利益之争的违法违规行为——广汇集团“禁报事件”中传媒应检讨什么?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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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陈力丹[1] 张玲[1] 

机构地区:[1]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出  处:《新闻记者》2009年第7期35-37,共3页Shanghai Journalism Review

摘  要:新疆广汇集团禁止《都市消费晨报》(以下简称《晨报》)在其管理的73个居民小区发行的事件,已经闻名全国。广汇集团利用业主们委托的物业管理权,限制1.4万报纸订户的选择权,明显违法,遭到舆论的批评是自然的。然而,报纸一方就那么无辜吗?如果报纸方面为了自身利益,滥用舆论监督权利,是否也该追究呢?

关 键 词:新疆广汇集团 违法违规行为 自身利益 事件 物业管理权 检讨 传媒 《晨报》 

分 类 号:G212[文化科学—新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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