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植物检疫证书调运桉树等杂木制夹板案例分析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黎明锋 

出  处:《广西林业》2009年第3期21-23,共3页Forestry of GuangXi

摘  要:案情回顾: 罗某某于2008年9月22日雇用桂K18xxx大货车调运桉树等杂木制夹板,在未办理植物检疫证书的情况下,从广西北流市新圩镇运往广东顺德,途径岑溪市筋竹镇木材检查站时被查获,当即移交岑溪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调查处理。岑溪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通过现场询问、勘验货物、制作相关笔录等书证材料后,于2008年9月23日根据《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及《柱呈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罗某某罚款人民币1800元。

关 键 词:植物检疫证书 案例分析 夹板 木制 桉树 调运 森林病虫害防治 《植物检疫条例》 

分 类 号:S41[农业科学—植物保护] U213.46[交通运输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