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进场交易的5大监管重点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陈鋆 

机构地区:[1]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出  处:《上海国资》2009年第7期66-67,共2页Capital Shanghai

摘  要:关于国有资产进场交易,最早是《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3号令)中规定:“企业国有产权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新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国资法)进一步从立法角度明确为:“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产权交易市场作为非上市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的平台地位更加明确,而国有资产进场交易也成为国资监管的重点,特别是国务院国资委提出“应进必进、能进则进、规范进入、操作透明”的16字指导方针后,各级地方政府和国资监管部门更是提高了对国有资产进场交易及国资监管的重视。

关 键 词:产权交易机构 监管重点 国有资产转让 企业国有产权 国有产权转让管理 国资监管 国有资产法 非上市企业 

分 类 号:F123.7[经济管理—世界经济] F832.1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