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的外观设计专利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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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钱翠华[1] 

机构地区:[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出  处:《人民司法》2009年第14期50-52,共3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三茂公司自愿将涉案标贴申请并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从版权的保护进入工业产权的保护。该外观设计专利因未缴纳年费,已经失效,进入了公有领域,已经成为社会公众均可以使用的公共财富,因此,三茂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再受苦著作权法保护。

关 键 词:外观设计专利权 著作权法保护 失效 工业产权 公有领域 公共财富 社会公众 公司 

分 类 号:D923.4[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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