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被授权执法为契机 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机构地区:[1]广东省工商局

出  处:《工商行政管理》2009年第14期58-59,共2页

摘  要:一、总结经验,巩固竞争执法成果《反不正当竞争法》施行以来,我们广东省各级工商部门认真开展竞争执法活动,在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一是积极协调,促进有关地方法规的修订。1998年9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生猪屠宰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生猪新鲜肉品销售实行分区域对口供应。市、县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定点屠宰厂(场)的生产能力,区域的人口数量,运输途径,市场需求量等,相应确定各定点屠宰厂(场)的供应范围”。这一规定的实施,

关 键 词:限制竞争行为 授权执法 行政权力 广东省人民政府 《反不正当竞争法》 生猪屠宰管理 行政主管部门 供应范围 

分 类 号:F321.1[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D922.294[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