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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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中国卫生》2009年第8期8-9,共2页China Health

摘  要:全国拟分七大区域设置国家治疗中心 卫生部计划在全国划分七大区域,每个区域设置1至3个国家综合性治疗中心,相关专科专业设置1至3个国家专科性医疗中心。近日,卫生部在其网站公布了《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原则(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在七大区域设立国家治疗中心,为患者提供代表国家先进水平的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京、津、冀、鲁、晋和内蒙古中部地区处同一医疗区域。

关 键 词:卫生部 专科医疗服务 区域医疗中心 治疗中心 专业设置 设置原则 疑难病症 中部地区 

分 类 号:R19[医药卫生—卫生事业管理] R-4[医药卫生—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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