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机构地区:[1]淮委水政水资源处,233001
出 处:《治淮》2009年第8期24-26,共3页
摘 要:一、淮河流域水法规体系现状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开展了大规模的水利建设,但大多是局限于工程建设,长期存在“重建轻管”倾向,致使水利法制建设被削弱,水法制体系无法建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水利法制建设走上了正常发展的轨道。我国现有《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4部涉水法律;国务院依据水法律和根据水利发展的实际需要,
关 键 词:水法规体系 淮河流域 水利法制建设 《水污染防治法》 《水土保持法》 《防洪法》 水利建设 法制体系
分 类 号:TV882.3[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F426.91[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链接到云南高校图书馆文献保障联盟下载...
云南高校图书馆联盟文献共享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
您的IP:216.73.2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