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若干问题研究  被引量:1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李赪[1] 

机构地区:[1]湖南大学,湖南长沙410082

出  处:《天中学刊》2009年第4期42-45,共4页Journal of Tianzhong

摘  要: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主体范围应包括"直接从事矿山生产作业的人员"。本罪的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强令",其中的"章"应作广义的理解,"险"应作客观的理解,"作业"仅在危害公共安全的范围内理解。本罪中被强令者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应结合具体案件中强令者表现的强令程度,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刑法修正案(六)》将重大责任事故罪与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分别规定,属于一般法与特殊法的关系。本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界线明显。

关 键 词:刑法修正案(六)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强令” “章” “险” “作业” 

分 类 号:D924[政治法律—刑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