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之我见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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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李文美[1] 陈尊明 

机构地区:[1]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 [2]江苏徐州市地方税务局

出  处:《财会月刊》2009年第10期74-74,共1页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摘  要:一、“应交税费”项目根据“应交税费”科目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 在企业实践中,资产负债表中“应交税费”项目直接根据“应交税费”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为贷方余额则在该项目下填列正数;如为借方余额,应以负数填列。例如,12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借方余额为99400元,“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方余额为12000元,“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贷方余额为1400元,假定“应交税费”没有其他二级科目,

关 键 词:资产负债表 税费 二级科目 列示 贷方余额 期末余额 企业实践 借方余额 

分 类 号:F231.5[经济管理—会计学] F812.42[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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