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超生子女的征地补偿款分配问题浅析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吴姗[1] 

机构地区:[1]宁波大学法学院

出  处:《法制与社会(旬刊)》2009年第14期280-280,共1页Legal System and Society

摘  要:土地补偿款的性质决定土地补偿款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进行分配,不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不能参与土地补偿款的分配。本文试图阐述超生子女在土地征收补偿中所享有的合法性权益,并浅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以图厘清超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关 键 词:超生子女 土地补偿款 社会抚养费 

分 类 号:D922.3[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