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若干会计处理问题探讨  被引量:4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朱琳[1] 

机构地区:[1]中国人民大学

出  处:《财务与会计》2009年第11期36-38,共3页Finance and Accounting

摘  要:在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最初被定位为专门为收购和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资产而设立的过渡性金融机构,原则上公司的存续期限不超过十年。1999年,华融、长城、信达和东方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相继设立,到今天,已经历了整整十年的发展。尽管资产管理公司对政策性不良贷款处置的历史使命已接近尾声,但资产管理公司并未因此退出历史舞台,在最初规定的十年期限即将结束之时,资产管理公司纷纷改制,正式踏上市场化运作的轨道。

关 键 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会计处理 银行不良资产 存续期限 市场化运作 金融机构 不良贷款 过渡性 

分 类 号:F830.42[经济管理—金融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