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法医学鉴定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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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李沛广 

机构地区:[1]西青区人民检察院

出  处:《天津检察》2009年第5期52-53,共2页Tianjin's Procuratorial

摘  要:一、全面审阅案件材料,排除鉴定与其他证据间的矛盾。先要认真审阅讯问笔录、调查笔录、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对作案工具、作案经过、施暴方法、现场情况等作必要的摘录,以便全面系统地了解案情,然后审查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之间有无矛盾。如,吴某被肖某打伤前额和后枕,之后倒地“昏迷”不醒。原鉴定机关根据医院“脑震荡”的诊断,依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8条规定,

关 键 词:法医学鉴定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审查 讯问笔录 现场勘查 作案工具 案件材料 证人证言 

分 类 号:D919.4[医药卫生—法医学] D631.7[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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