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进省级主体功能区建设——以青海省为例  被引量:4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鄢一龙[1] 唐娜[1] 王亚华[1] 

机构地区:[1]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北京100084

出  处:《生产力研究》2009年第21期121-122,135,共3页Productivity Research

基  金:世界银行资助"中国经济改革实施项目--青海省减贫发展战略研究"(B03-06)子课题研究成果

摘  要:青海省自然条件恶劣,生态地位突出,少数民族比例大,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根据各县区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可以划分为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三类主体功能区。推动青海省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占青海省面积80%左右的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主要用以提供生态产品;要求"一轴双核"的重点开发区集中60%以上的人口和70%以上的地区生产总值;要求制定相配套的财政政策、人口政策,土地政策、产业政策,重点要加大对青海省的生态补偿和财政转移支付。推进省级主体功能区建设,既要贯彻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意图,更要结合本省实际,与原有的区域发展战略相互衔接。

关 键 词:主体功能区 青海省 区域协调发展 

分 类 号:F127.44[经济管理—世界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