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自首与准自首的认定界限及疑难问题探析  被引量:2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於贤淑[1] 

机构地区:[1]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福建福州350007

出  处:《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4期50-52,共3页Journal of Changhu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摘  要:自首分为一般自首与准自首,二者虽然同属我国刑法规定的自首范畴,却有着明显的界限与认定标准。认定自首的基本路径是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一般自首还是准自首,从成立条件不同、本质特征不同、主体不同、法律要求不同四个方面可以比较准确地把握一般自首与准自首的认定界限。在正确区分一般自首与准自首的基础上,立足实际情况和立法精神,从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已的罪行两个构成要件探讨一般自首在司法认定中的疑难问题;从准自首的主体范围、供述的内容性质探讨准自首在司法认定中的疑难问题。

关 键 词:一般自首 准自首 认定界限 

分 类 号:D924.13[政治法律—刑法学] D914[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