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以被害人保护为中心的修复性司法  被引量:2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范晓军[1] 

机构地区:[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出  处:《财经政法资讯》2009年第6期21-24,共4页Information of Economics and Law

摘  要:修复性司法是上世纪70年代开始发展起来的新兴司法理念,重在修复犯罪人、被害人和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而被害人保护更是修复性司法的中心所在。被害人角色被遗忘的现状客观上要求以被害人保护为中心的修复性司法制度的建立,刑事和解制度和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的连理和完善就成了题中之义。

关 键 词:被害人补偿制度 司法理念 复性 保护 刑事和解制度 70年代 司法制度 犯罪人 

分 类 号:D924.34[政治法律—刑法学] D926[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