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贷抵押制度的完善  被引量:8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高圣平[1] 陈文学[2] 

机构地区:[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2]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北京100872

出  处:《武汉金融》2009年第11期4-7,20,共5页Wuhan Finance

基  金:作者承担的200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项目名称:<特殊抵押权制度研究>;项目编号:08JC820041);中国法学会2008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项目名称:<特殊抵押权制度研究>;项目编号:D08029);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项目名称:他物权制度的现代化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07JJD810167)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农村信贷的发展仰赖于金融担保制度的供给。在促进担保交易和扩大担保物范围的政策导向之下,应当允许农户以其房屋产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养殖权、海域使用权以及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作为抵押品。在现行法律之下,上述财产作为抵押品时均受不同程度的限制,应作对应修改。

关 键 词:农村金融 担保物 土地承包经营权 浮动抵押权 养殖权抵押权 海域使用权抵押权 

分 类 号:F832.1[经济管理—金融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