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法哲学解读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孙建国[1] 冯琳[1] 

机构地区:[1]江苏大学法学院

出  处:《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9年第6期71-74,共4页Journal of Jiangsu Police Institute

基  金: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07SJD820002

摘  要:民主一词出自西方,人民一词的大量使用也是晚近的事情,但也呈现出中国语境下使用的一些特点,人民不能就从其本身来理解,否则就会流于空洞。在人民与国家、人民与法律的关系中,人民是国家权力的合法基础,是法律效力的最后渊源。人民不直接行使权力,把行政管理权授给国家及其政府,把立法权授权给人民代表大会。这样,宪政就成了制度设计上的必然追求。

关 键 词:人民 国家 法律 法哲学 

分 类 号:D920.0[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