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营业税免征时限恢复到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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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黑龙江金融》2010年第1期5-5,共1页Heilongjiang Finance

摘  要:2009年12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免征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这意味着政府一方面支持百姓在住房上的自住和改善性需求,—方面抑制投机性购房。2008年12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将营业税(税率5.5%)免征年限从原政策中的5年改为2年。这一规定极大地刺激了2009年二手房市场的交易。

关 键 词:营业税政策 免征 住房消费政策 国务院常务会议 卖房 个人住房 国家税务总局 投机性购房 

分 类 号:F812.42[经济管理—财政学] F299.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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