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出  处:《中国财政》2010年第1期4-5,共2页China State Finance

摘  要:2009年12月2日,新华社消息,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首次对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告知。公告称,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依法享有知情权、保密权、税收监督权、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申请延期申报权、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等权利;负有依法进行税务登记,依法设置、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按时如实申报等义务。

关 键 词:纳税申报方式 延期缴纳税款权 纳税义务 要闻 国家税务总局 会计核算软件 财务会计制度 人的权利 

分 类 号:F812.0[经济管理—财政学] D262.6[政治法律—政治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