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论刑法的教育性  被引量:1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曾明生[1] 

机构地区:[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出  处:《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10年第2期109-113,共5页Journal of Shangqiu Normal University

摘  要:刑法的教育性是由刑法的教育机能所体现的一种法律特性。我国法学界对刑法的教育性的认识有五大误区:只有道德教化和宗教教化,没有法律教化,更无刑法教化;刑法的教育机能不包括导向机能(或指引机能);刑法的规制机能不包括教育机能;并不是一切刑罚都有教育性;教育性是刑法的非本质属性。在理论上应走出认识误区,加强对刑法教育性的研究;实务上应加强吏治,打造"以吏为师"的良好形象。

关 键 词:法律的教育性 刑法的教育性 刑法的教育机能 认识误区 

分 类 号:D924[政治法律—刑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