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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郑宝宿[1]
机构地区:[1]甘肃省水利厅,郑州730000
出 处:《中国水土保持》1998年第5期28-31,共4页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in China
摘 要:1988年,国务院批准将长江上游7省(市)列入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简称“长治工程”),我省长江流域的11个县(区)被列入“长治”工程.自1989年工程起步以来,找省广大干部群众发扬领导苦抓、部门苦帮、群众苦干的“三苦”精神,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把治理与开发融为一体,取得了显著的治理成效,群众称“长治”工程为“富民工程”、“德政工程”.1 治理进展及成效1.1 实施情况“长治”工程以小流域为单元,分期实施,滚动发展,先后有270条流域列入了三期工程,总面积为16391.46km^2.截至1997年底止,“长治”工程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986.75km^2,占计划任务的102.0%.其中,坡改梯8.05万hm^2,营造水保林19.09万hm^2,发展经济林果10.45万hm^2,种草9.5万hm^2,封禁管育33.14万hm^2,保土耕作9.45万hm^2,修建谷坊、蓄水池、塘坝等水保工程4652座(处),总投工18279.80万个.1.2 治理成果一是坡改梯增加了粮食产量,多数群众基本脱贫,仅坡改梯工程每年可增加粮食9788.52万kg.已竣工验收的“长治”第一、二期工程,人均基本农田由治理前的407m^2增加到773m^2,提高90.2%;公顷产由1080kg增加到2145kg,人均产粮由239kg提高到348kg,增长45.6%;流域内已有90%的农户基本解决了温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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