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出资的若干问题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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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余靖 刘汉金 

机构地区:[1]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出  处:《人民司法》2010年第8期106-109,共4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用以出资的知识产权,必须依法可以转让,评估作价后在专利行政部门办理知识产权转让审批手续。未办理转让手续,应认定为出资不实,股东在出资不实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关 键 词:知识产权出资 知识产权转让 连带清偿责任 出资不实 审批手续 行政部门 转让手续 债务承担 

分 类 号:D920.5[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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