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统一征收制度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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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1]遂宁市物价局

出  处:《四川物价》2010年第4期46-46,共1页

摘  要:一、当前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建立情况 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是政府为了平抑市场价格,用于吞吐商品、平衡供求或者支持经营者的专项基金。1988年国务院在《关于试行主要副食品零售价格变动给职工适当补贴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了要在全国城市中建立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要求,《价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可以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设立价格调节基金,调控价格,稳定市场。”从目前情况来看,全国多数城市都建立了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

关 键 词:价格调节基金 副食品 征收制度 重要商品 《价格法》 市场价格 专项基金 价格变动 

分 类 号:F726.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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