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遂之制与西周春秋之乡村形态  被引量:11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马新[1] 

机构地区:[1]山东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所

出  处:《文史哲》2010年第3期58-66,共9页Literature,History,and Philosophy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古代村落形态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04BZS017)

摘  要:西周春秋时代的城邑与乡村并非完全如《周礼》所言,也并非可以简单地以乡遂、国野之制解释之。在文献记载的基础上引入考古发掘与调查资料,不难发现,城乡关系与国野乡遂制度是两个交叉的概念。国野乡遂主要是政治属性概念,而城乡只是聚居点的分类与分级概念。国一般可以等同于城市,野则是由城邑和乡村共同组成;国之四周的郊、乡区域,一般也是大小不等的乡村村落。至于分封到各处的卿大夫往往是以采邑为中心,统辖若干村落,形成一个城乡共同体。乡村之中有着与城邑同样的宗法血缘关系,乡村组织是血缘与地缘的合一,而且在这一组织中,尽管家庭已是基本的生活与财产分配单位,但家族仍是最基本的生产单位与社会组织单位。

关 键 词:西周春秋 乡遂 乡村形态 

分 类 号:K224[历史地理—历史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