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性垄断新解  被引量:13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魏琼[1] 

机构地区:[1]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上海200042

出  处:《政治与法律》2010年第6期120-128,共9页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摘  要:根据《反垄断法》第8条,一般认为,行政性垄断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但实际上滥用行政权力并非是行政性垄断的唯一行为标准,其行为标准应当是行政主体职权违法,即除了滥用行政权力之外,超越行政权力、行政失职等均能构成行政性垄断。因此,行政性垄断应当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行政违法(诸如滥用行政权力、超越行政权力或者行政失职等),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通过对近几年来发生的各种事例的实证分析,可以充分表明从行政主体职权违法的角度重新诠释行政垄断,具有深厚的理论价值和积极的现实意义。

关 键 词:行政性垄断 行政违法 权力 权利 

分 类 号:D922.294[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