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指证罪行的同案犯亦可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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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高治[1] 

机构地区:[1]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出  处:《人民司法》2010年第4期40-43,共4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裁判要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其知道但未参与的同案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向司法机关作证的,可以具有证人身份.以报复为目的殴打具有证人身份的同案犯,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

关 键 词:打击报复证人罪 罪行 殴打 犯罪嫌疑人 司法机关 被告人 裁判 作证 

分 类 号:D924.3[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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