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开发中生态补偿法律问题研究  被引量:2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胡盾[1] 

机构地区:[1]太原大学外语师范学院,山西太原030012

出  处:《经济师》2010年第6期63-65,共3页

摘  要:文章从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问题的提出入手,对我国当前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现状进行分析,认为在当前的法律体系中对由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都不存在真正意义的生态补偿,即便是具有补偿性质的资源税费也不具有补偿环境生态功能减损的性质,充其量不过是对矿产资源的资源价值的经济补偿而已。因此得出结论:制度的缺失是造成当前资源开发生态补偿不能充分解决的关键所在。文章结合上述分析对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补偿进行了法律界定,同时认为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实质是在矿业企业、受益地区和受损的矿区环境及矿区居民不同主体的经济利益与生态利益和生存利益与发展利益之间进行的动态协调,并具有预防环境问题的产生、引导矿业企业把环境损害纳入生产成本、约束矿业企业保护环境减少损害的功能。接下来文章从分析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理论依据与现实依据入手,认为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可以有效解决我国当前矿产品定价不合理的问题和"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问题。并得出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可持续性原则和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应该成为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基本原则。

关 键 词:矿产资源开发 环境保护 生态补偿 法律制度 

分 类 号:F062.2[经济管理—政治经济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