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义务:对谁负担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的社会法理路  被引量:16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赵红梅[1] 

机构地区:[1]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北京100088

出  处:《法商研究》2010年第4期79-87,共9页Studies in Law and Business

基  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09YJA820085)

摘  要:消费者保护法为向弱势消费者提供倾斜性特殊保护,通常对强势经营者课加特殊法定义务。然而,此经营者义务并非仅是经营者对消费者个体或对国家(行政机关)负担的义务,更主要的是经营者对消费者集体负担的义务。也就是说,通过消费者个体民事维权或国家行政执法都难以真正迫使经营者忠实履行法定义务,从而形成对消费者普遍性也即实质性的法律保护。因此,建构消费者集体维权的社会法机制甚为重要。

关 键 词:社会法 消费者保护法 经营者义务 民事维权 行政执法 集体维权 

分 类 号:D923.8[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