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试点应由“空转”进入“实转”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崔志坤[1] 宋槿篱[2] 赵璧[3] 刘金科[3] 

机构地区:[1]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2]湖南大学法学院 [3]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部

出  处:《经济体制改革》2010年第4期116-120,共5页Reform of Economic System

基  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中国式分权;地方政府供给能力与地方税体系优化"(项目编号09YJC790005)阶段性研究成果;2010年安徽省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2010SQRW046)资助

摘  要:从完善税制、稳定地方政府税源、调控房地产市场、缩小收入差距来看,物业税开征有其必然性。为了进一步积累经验,建议物业税试点应由"空转"进入"实转",进一步加快推进物业税改革,消除理论上对于开征物业税的不必要的争论,让"事实"说话;在"实转"阶段进一步总结开征物业税的经验,为物业税在全国的全面铺开奠定基础。

关 键 词:物业税 “空转”试点 “实转”试点 

分 类 号:F810.422[经济管理—财政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