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欧盟破产法中“主要利益中心地”的确定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被引量:5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邓瑾[1] 

机构地区:[1]武汉大学

出  处:《法律适用》2010年第8期58-62,共5页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摘  要:一、债务人"主要利益中心地"问题的提出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破产案件也逐渐增多,数量急剧攀升。由于破产财产可能分散在世界各地,债权人也位于不同的国家,针对同一经济实体的破产案件可能在几个国家同时进行,这使国际破产案件的处理变得复杂起来。最简单的国际破产案件可能仅仅只有一两个外国的债权人,而最复杂的国际破产案件,即有关跨国企业集团的破产案件,则可能涉及到世界各地数以百计的公司实体。

关 键 词:中心地 利益 破产法 破产案件 欧盟 跨国企业集团 经济实体 经济全球化 

分 类 号:D996[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D922.291.92[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