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政策摘登(三则)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出  处:《财务与会计》2010年第9期76-76,共1页Finance and Accounting

摘  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电信业务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单位或个人出租境外的属于不动产的电信网络资源(包括境外电路、海缆、卫星转发器等)取得的收入,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财税法规政策 国际电信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 卫星转发器 网络资源 征税范围 不动产 

分 类 号:D922.22[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