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水污染防治法》第74条的法律适用(一):直接排放水污染物超标行为如何处罚?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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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朱谦[1] 

机构地区:[1]苏州大学法学院

出  处:《环境保护》2010年第17期44-46,共3页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摘  要:由于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第74条的规定过于原则,以致各级地方环保部门在对企业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行为的具体执法过程中存在诸多困惑。苏州大学法学院朱谦教授针对这些困惑,分直接超标排污和间接超标排污两种情况对新修订《水污染防治法》第74条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解析和探讨,本刊将分两期陆续刊出。

关 键 词:《水污染防治法》 法律适用问题 超标排放 水污染物 修订 行为 处罚 超标排污 

分 类 号:D922.6[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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