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赵心泽[1]
机构地区:[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出 处:《中国律师》2010年第9期68-69,共2页Chinese Lawyer
摘 要:由于我国现阶段尚未建立起完善的信用体系,股东抽逃出资的违法成本不高,利益相关人又限于举证的难度.抽逃出资频繁发生。虽然我国法律明确了对抽逃出资的禁止性态度,如《公司法》第36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刑法》第159条规定了抽逃出资罪。
关 键 词:抽逃出资行为 股东 《公司法》 利益相关人 抽逃出资罪 信用体系 违法成本 第36条
分 类 号:D922.291.91[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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