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不该止于“交给警察叔叔”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江上吴歌 

机构地区:[1]江苏

出  处:《社区》2010年第27期5-5,共1页Community

摘  要:吴其明和另外两名男子一起拾到一笔金额达13万元的巨款,随后将钱交到所属的龙岗派出所。不久,吴被派出所通知去领取失主所给的2000元酬金,而警方拒绝向他出示失主领走巨款的证据,吴其明于是怀疑警方根本没有找到失主而将巨款私吞。(《南方都市报》7月14日)

关 键 词:拾金不昧 《南方都市报》 警察 派出所 失主 警方 酬金 证据 

分 类 号:D631[政治法律—政治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