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监狱企业的性质  被引量:2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刘津[1] 

机构地区:[1]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河北保定市071000

出  处:《中国监狱学刊》2010年第4期115-120,共6页China Prison Journal

摘  要:监狱企业的性质问题一直没有从根本上准确地界定,目前已严重制约和阻碍了监狱体制改革和实践的发展。对监狱企业的定性需要把监狱企业和社会一般企业及一般国有企业区分开来,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分化中监狱企业应该归类于“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国有企业,而进一步研究外国公共企业的发展和监狱企业的管理可以得出的结论是,监狱企业的性质是附属于监狱管理部门的承担和履行劳动改造罪犯特定公共职能的公共企业。从“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国有企业到“承担和履行劳动改造罪犯特定公共职能的公共企业”是对监狱企业性质理论的发展和创新,这种定性有利于监企分开、监狱企业管理体制的重建、监企关系的规范等方面改革的重新设计和顺利推进。

关 键 词:监狱企业 国有企业 公共企业 劳动改造 公共产品 监狱体制改革 

分 类 号:D926.7[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