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矿产资源法律体系的完善——以法的内外部体系为视角  被引量:2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孙莉[1] 张乾雷[2] 

机构地区:[1]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100088 [2]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100022

出  处:《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5期61-64,共4页Journal of Huaibei Coal Industry Teachers‘ College: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摘  要:依据法律体系系统性的标准,我国矿产资源法律体系存在效力等级不合理、事项内容缺失、法律规范不衔接和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运用法的"外部体系"和"内部体系"的理论,结合现实背景、立法宗旨和法律属性,提出完善矿产资源法律体系要兼顾宏观和微观,要将制度的完善归于相应原则中。坚持宪法原则——真正实现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坚持市场经济原则——完善矿业权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原则——强化政府宏观调控和服务职能;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原则——维护生产安全和保护环境。

关 键 词:法的体系 国家所有权 矿业权 生产安全 环境保护 

分 类 号:D922.62[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