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四小龙”的财产税及对我们的启示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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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李举达[1] 李佐凡 

机构地区:[1]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分院 [2]美国黑岩投资管理公司

出  处:《经营与管理》2010年第11期6-8,共3页Management and Administration

基  金:广东省财政厅2009年科研项目〈091066〉

摘  要:亚洲“四小龙”——韩国、中国台湾地区、中国香港地区、新加坡,都是地少人多,都经历了较快的城市化过程,有相近的文化背景和民族习性,这些决定了其民众相似的对待房地产的方式和态度。借鉴他们开征财产税的经验和教训,对我国顺利开征物业税有一定的帮助。

关 键 词:亚洲“四小龙” 财产税 城市化过程 台湾地区 香港地区 文化背景 新加坡 房地产 

分 类 号:F812.42[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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