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修法当务之急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董传友[1] 张绪成[1] 

机构地区:[1]吉林省集安市林业局,134200

出  处:《农村实用科技信息》2010年第12期41-41,共1页

摘  要:我国现行的《森林法》是在1998年的特大洪灾,使全国上下都认识到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国务院做出了"封山育林、退耕还林、恢复植被、保护生态"的决策,并启动了"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情况下进行了修订。修订的内容包括加强对天然林的保护、林地使用权的转让,加重了法律责任,进一步明确了造林绿化者和林地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设立了生态效益补偿金制度等等。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等相关配套法规也相继颁布。各地也都进行了大量地方性森林法规的修定工作。可以说,我国《森林法》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关 键 词:天然林保护工程 森林资源保护 《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林地使用权 林业 生态效益 配套法规 

分 类 号:F326.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