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出 处:《中国房地产》1999年第6期71-75,共5页China Real Estate
摘 要:美国、德国、新加坡是世界上发展住宅金融比较成功的国家,它们的住宅金融模式也代表了市场经济国家中的三种典型模式。对美、德、新的住宅金融制度作一比较研究,借鉴其成功经验,对于发展我国的住宅金融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美、德、新住宅金融制度简介 1、美国的住宅金融制度 美国的住宅金融以住宅抵押贷款为特征。在长期发展和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形成了比较规范的住宅抵押一级市场和发达精巧的住宅抵押二级市场。美国的住宅抵押市场是世界上最发达的住宅金融市场,是现代住宅金融市场的典型。美国住宅抵押贷款的资金约占其金融市场总资金的四分之一,现有住宅抵押债务达4万亿美元,高于消费者信贷、银行商业贷款和现有公司债的总和。 美国住宅抵押一级市场是住宅低押贷款的直接发放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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