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TOPSIS法的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评价——以江西省宜春市为例  被引量:5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谢菲[1] 莫晓宇[1] 程震[1] 吕菲[2] 

机构地区:[1]江西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学院,江西南昌330022 [2]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22

出  处:《农村经济与科技》2010年第11期84-86,共3页Rural Economy and Science-Technology

摘  要:以江西省宜春市为例,通过构建土地投入、土地产出、土地利用强度三个方面的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运用TOPSIS法,对宜春市各县市区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程度进行了综合排名,并探讨了主要原因。研究结果表明:宜春市各县市区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表现出一定的空间差异,但是差异不大,且地域性明显;宜春市各县市区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影响因素各有不同,集约利用水平均有一定的提升空间;TOPSIS方法对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评价具有一定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关 键 词:TOPSIS法 建设用地集约利用 评价 宜春市 

分 类 号:S511.02[农业科学—作物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