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不可再生资源出口并回购资源型外资企业  被引量:3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贾根良[1] 刘琳[1] 

机构地区:[1]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北京100872

出  处:《经济纵横》2011年第2期37-40,共4页Economic Review Journal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0BJL009);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的成果

摘  要:出口自然资源的目的是什么?除换取外汇,还有别的目的吗?如果没有,那么换取外汇已完全没有必要。在外汇储备不断贬值的时代,不可再生资源是一国财富保值和升值的最佳选择。我国是人均不可再生资源非常匮乏的国家,也是自然资源进口大国,资源问题越来越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软肋"。但是在不断呼吁利用外汇储备建立战略资源储备的同时,我国一些企业和地方政府为了获取短期利益,长期贱卖稀缺的自然资源,外资也在通过种种手段大量获取我国的不可再生资源。解决此问题的有效办法就是严厉整顿自然资源行业,不仅要把该行业的外资企业收归国有,而且还必须禁止不可再生资源的出口。

关 键 词:不可再生资源 禁止出口 回购 资源型外资企业 

分 类 号:F124.5[经济管理—世界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