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法律教育:中国法律硕士培养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  被引量:16

Clinical Legal Education:The Basic Direction Of J.M.Education Reform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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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冀祥德[1] 李庆明[2] 

机构地区:[1]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100720 [2]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北京100720

出  处:《法学杂志》2011年第2期59-62,共4页Law Science Magazine

摘  要:中国法律硕士教育的宗旨是培养高级型复合型、实践性法律人才,然而其传统的注重课堂教授而忽视实践教育的教育方法和模式并不能完成这个目标。为了更好地培养法律硕士,有必要将诊所法律教育引入法律硕士教育。将诊所法律教育作为法律硕士教育的必修课有助于对法律硕士学生职业技能、职业道德的培养,也是诊所法律教育本土化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诊所法律教育是中国法律硕士培养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

关 键 词:法学教育 法律硕士教育 诊所法律教育 

分 类 号:D90-4[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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