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非强制行政行为的制度建构  被引量:1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李宝君[1] 刘福元[2] 

机构地区:[1]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28 [2]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01

出  处:《当代法学》2011年第2期29-35,共7页Contemporary Law Review

摘  要:非强制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依职权主动作出的,不以强制相对人服从、接受为特征的行政行为,包括行政指导、行政契约、行政奖励、行政调解和行政信息服务等类型。依法行政原则要求任何行政活动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之下运行,非强制行政行为也不例外。如何建立和完善非强制行政行为的法律调控机制,依然是当前行政法学的重要课题之一。为确保非强制行政行为的法治化与实效性、灵活性的有机整合,责任机制必不可少,特别是内部责任机制的建立至关重要。

关 键 词:非强制行政行为 制度建构 权力约束 责任机制 

分 类 号:D922.1[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