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冯俊对《处置海南省积压房地产试点方案》有关问题的说明(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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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中国房地产》1999年第8期7-7,共1页China Real Estate

摘  要:一、海南省积压房地产的有关情况 至1998年底,海南省有空置商品房590余万平方米,其中住宅400余万平方米,主要集中在海口、三亚、琼山三市。积压房地产占压信贷资金约470亿元。另外还有大量的闲置土地和“半拉子”工程。积压房地产严重影响了海南省经济发展。1998年底,朱总理视察海南时提出要将处理积压房地产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要求海南省进行处理积压房地产的试点。为贯彻朱总理指示,海南省、建设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组成了专门的工作小组,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提出了解决海南省积压房地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形成了《处置海南省积压房地产试点方案》,提出了处置海南省积压房地产的基本原则、方法步骤和相关的政策措施。该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贯彻执行。

关 键 词:积压房地产 空置 商品房 处置方法 海南 

分 类 号:F293.3[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D912.1[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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