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释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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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孙晨曦[1] 

机构地区:[1]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学院

出  处:《科技致富向导》2011年第12期23-23,37,共2页Guide of Sci-tech Magazine

摘  要:为了冲破个体间的障碍,就需要法律解释来达到一种想象的重构,但是这是个浪漫的想法,是不可能达到的,所以要从具体社会来说明这个目标问题。在现在的大陆法系的理论中,通说认为法律解释的目标有主观说和客观说两种,除此之外,折衷说也占有一席之地。而且折衷说的"中庸之说"更能让我们所接受。在实践中也赞成折衷说的基本立场。

关 键 词:主观说 客观说 折衷说 

分 类 号:N09[自然科学总论—科学技术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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