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知情权前置程序存在的瑕疵不能通过诉讼程序救济  被引量:3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黄冠猛 

机构地区:[1]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出  处:《人民司法》2011年第6期92-95,共4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裁判要旨】公司法对股东会计账簿查阅权设置了前置程序,如果股东没有履行前置程序就向法院提请诉讼.提起诉讼不能视为向股东提起请求。在诉讼中说明了查阅目的也不能视为履行了前置程序中的说明目的,即前置程序存在的瑕疵不能通过诉讼程序救济。

关 键 词:股东知情权 前置程序 提起诉讼 程序救济 瑕疵 账簿查阅权 公司法 裁判 

分 类 号:D922.291.91[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