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储蓄银行在资产保全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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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周艳海[1] 刘洪锋[1] 

机构地区:[1]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21

出  处:《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年第3期67-70,共4页Journal of Hebei Youth Administrative Cadres College

摘  要:随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项贷款业务的快速发展,逾期贷款不断增加,逾期贷款的催收已经成为邮储银行各级信贷部门的重要工作。邮储银行各级信贷部门应充分认识到逾期贷款催收工作的重要性,并着手组建专门的资产保全队伍。邮储银行各级资产保全工作人员在保护本行金融债权时,应当适时、灵活、有力地运用不安抗辩权、抵销权、代位权和撤销权以及督促程序等法律规定,切实维护邮储银行自身的合法权益。

关 键 词:邮政储蓄银行 资产保全 不安抗辩权 抵销权 代位权 撤销权 

分 类 号:D923.6[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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